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第八号)以及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(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83号))的要求,现将《大桥片区安置东区(二区)A-4、A-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:
一、基本信息
大桥片区安置东区(二区)A-4、A-9地块(以下简称“目标地块”),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,国道G104以东、国道G220以北,四至范围为北至林地,南至建设用地,西至农田,东至农田,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.03188°,北纬36.78761°,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3693㎡。
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,A-4地块内历史上大部分为农田和村庄,农田主要种植玉米、小麦等农作物,村庄已于2019年拆迁,目前地块内仍种植部分小麦及蔬菜,场地中部存在一处民房。A-9地块内历史上大部分为村庄,已于2019年拆迁,目前地块四周已采用彩钢板围挡,地块内全部采用防尘网覆盖。两个地块内地势起伏较大,高差3~5m,不存在坑塘、沟渠等,土壤环境良好。根据最新规划,目标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(城镇住宅用地)。
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委托,乐鱼体育全站app网页版于2023年11月14日至15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,于2023年11月16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。依据调查结果,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。
二、污染状况
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设置18个土壤快筛点,同时在地块东北侧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,共选取19个土壤样品进行快筛,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。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(1000米)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,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。
三、结论和建议
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,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,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,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。
根据调查结论,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。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。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,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。
委托单位: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
编制单位:乐鱼体育全站app网页版
联系人:胡海龙
电话:17635564461
2023年11月